凉山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全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来源:凉山州统计局普查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27 凉山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凉山州统计局 凉山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凉府发〔2023〕4号)要求,我州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行政区域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努力下,经过各部门密切协作、普查人员辛勤付出、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两年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工作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州委州政府及时发文部署,成立了州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州领导任副组长、29个部门(单位)组成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连续两年将普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任务,作为全州重点事项开展督办考评。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做出批示指示,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州委财经委员会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普查工作。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督导、加压推进,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动安排、靠前指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体系。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均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专人专班,足额保障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各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强化信息共享和参与配合,共同推动全州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全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州58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州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总体布局和综合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发展变化,反映了我州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面优化“一核一区一流域”布局取得的成效,为奋力谱写四川现代化建设凉山发展新篇章提供了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凉山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结合我州实际,组织开展州级综合试点,研究制定普查各阶段实施方案,保障了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本次普查,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做到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采取高效便捷的普查登记方式,依托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普查工作人员使用手持移动终端采集基层数据,部分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填报。抓好普查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分区域、分阶段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等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编制《业务培训资料汇编》《普查员工作手册》等培训资料,梳理普查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印发《问题解答》。多渠道、多元化开展宣传动员,举办凉山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启动仪式,发送宣传短信26万余条,电视台和报刊播报30余期,开展现场宣传宣讲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物资5万余份,编印“彝汉双文”入户登记告知书,制作“双语”大型宣传牌50余幅,营造形成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普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州二、三产业底数,进一步夯实了全州统计基层基础,为深入推进统计改革现代化,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全州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确保数据质量 坚持质量优先,严格落实普查全面质量管理要求,规范管理入户登记,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全面实行普查对象确认签字制度,把好数据源头质量关。坚持协同联动,联合部门会商研判,多方联动,多角度、全方位查找符合条件的普查对象,及时反馈问题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坚持即报即审,遵循“填报规范,数据真实,逻辑合理”的原则,建立“经普办+统计专业+主管部门”多方审核机制,加强普查数据监测分析和比对,做到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确保普查指标数据的匹配性、逻辑性。坚持核查检验,将全州68个普查小区的普查对象纳入全覆盖数据质量核查范围,每个县(市)抽取40个单位和16个个体户开展州级事后质量检查,结合省级事后质量检查情况,我州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全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执行普查方案及要求严格到位,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2554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96.3%,从业人员72.29万人,增长72.4%;个体经营户218352个,从业人员37.75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