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来源:凉山州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凉统计〔2024〕32号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统计法治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奋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大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围绕全州统计工作重点,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高质量统计护航高质量发展,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B〔2024〕51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2021—2025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学法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持续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的学习领悟,不断增强抓好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局44名干部职工全部纳入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和四川省统计局人事教育管理系统,常态化进行学习与深化。 (二)健全制度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全过程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扛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36次、局务会13次,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及时公示法治建设年度报告。二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组会2次,成立工作专班,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和“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组织学习“《条例》解读”,围绕“六大纪律”开展专题研讨等,持续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是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制定《凉山州统计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签订《凉山州统计局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按季度听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抓实清廉机关建设,推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0余起。 (三)聚焦强化学习,全面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专题学,依法统计稳重心。2024年,十二届州政府第59次、66次常务会先后专题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面增强各级各部门依法统计意识。二是聚焦党员干部培训学,依法治统明底线。与组织部门联合举办针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专题培训班。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州、县两级统计系统共开展“统计进党校”专题讲座19次,不断深化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筑牢统计法治底线。三是聚焦统计队伍全面学,提升能力夯基础。全州统计系统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务会、支部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夯实统计基础、提升业务骨干统计素养,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能力。举办上海财经大学—凉山州统计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统计系统业务骨干及部门统计共58名同志深入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 (四)着眼主责主业,全力抓好统计普法宣传 一是落实“逢会必讲、逢会必学”。要求各专业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专业培训会必学、必讲内容。二是落实逢调研必宣法。在实地调研过程中直接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资料,强调在报送统计数据中应当遵守的统计法律法规。三是落实新入库企业必培训。将新进“四上”企业作为统计普法宣传重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律意识,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四是落实培训分级全面覆盖。除每年分级全员培训外,坚持每两年由州统计局对基层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全员培训一次。不断夯实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推动依法报送统计数据“入脑入心”,从源头上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五是运用重要法宣节点。组织全州统计系统因地制宜运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暨“一月一主题”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集中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进一步促进统计公开透明,提升政府统计形象。 (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一体化政务平台服务事项。动态认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事项清单并完成任务实施清单编制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及时更新平台相关事项。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州局外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开设数据发布、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等类目;公开设立统计弄虚作假举报电话、邮箱,设置统计失信企业公示等专栏。三是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认真贯彻执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四是依法开展“五经普”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五经普系列培训会重点内容,切实做到“逢会必讲、逢训必学”。严控普查质量,全面推行普查对象确认签字制度。坚持即报即审,组建数据审核工作专班,建立多方审核机制,下发州级查询600余批次、2万余条次。在全州全覆盖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全力配合省级质量抽查工作,有力保障了普查数据质量。五是全力抓好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照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和督察意见,通过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细。六是抓牢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截至11月中旬,投资统计专业审核解锁项目(企业)资料500余个、工业核查企业407户、贸经和服务业核查537户、名录专业核查226户,完成统计数据查询1.53万条次。七是全面履行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制发《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和专业统计贯通协作的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的通知》《关于持续推进商贸和服务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报表“事前事中事后”管控机制,强化数量质量检查和执法联动协作。八是强化统计监督作用。完成法治建设调研课题《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性的思考》。对全州143户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39户限上及规上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六)深化依法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定期向州委组织部门反馈县处级领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并常态化更新日常监督台账,将统计违纪违法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负面清单。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同监督,与纪委监委机关形成常态化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强化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追责问责工作。加强与巡察部门联动监督,选聘统计专业人员加入州委巡察统计人才库,在征求意见、情况沟通、人员选派、巡中协作、成果运用等环节全面加强协作。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法律顾问多层次全方位参与全局涉法事务处理,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是推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法律法规60学时;组织全州20名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30学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培训考试,年内增加统计执法资格5人,消除执法证空白县(市)3个。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意识还需加强。普法主要依赖传统手段,方式较为单一,统计法治宣传的范围及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源头数据质量还需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及源头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报表单位统计人员的统计能力与统计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对统计调查制度新要求研究不深不透。 (三)队伍建设短板还需补足。全州17县(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均为兼职,目前全州仍有5个县无国家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牵头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促进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破解难题,确保统计各项工作于法有据,有效推动了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打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2024年组织局党组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12次,集体研讨学习7次。 (二)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好本部门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本单位、本系统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亲自组织研究依法管统治统工作、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统计执法等重点工作亲自督办,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统计法治重点工作情况。 (三)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执行重大决策。认真贯彻《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规范权力运行,修订完善《中共凉山州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凉山州统计局局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适时召集党组会、局务会研究讨论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做好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推进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在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做到科学民主决策。全力配合九届州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工作。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余次。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把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重要意义、核心内容、实践要求。持续推进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为各级各有关部门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内容;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确保“关键少数”学习贯彻常态长效;着力强化统计机构及部门统计人员学习教育,督促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精心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积极营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强化统计数据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大统计业务培训深度和力度,持续提升涉统人员依法统计专业能力。二是依法推动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企业源头责任,通过全方位责任落实筑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坚实防线,加快构建系统完整、规范高效、约束有力、权威可靠的统计监督体系,为推动凉山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三)建强统计执法队伍。试行统计执法检查人才库动态管理,鼓励青年干部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保持执法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凉山州统计局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