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第三期——就业与工资统计

来源:中国信息报 发布时间:2025-02-20

一、就业数据是如何统计的?

政府统计部门就业数据主要有以下两个来源:

一是劳动力调查。主要收集提供全国就业人数、城镇调查失业率、就业失业人员结构等统计数据。按照现行劳动力调查制度,国家统计局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建立的抽样框,每月在全国随机抽取34万户居民家庭开展调查,被抽中的调查户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2800多个县(市、区),城乡2万多个社区(村)中。每月10—16日由调查员入户进行调查,了解调查户和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情况、就业质量、求职意愿等信息,当场录入手机或平板电脑(PAD),实时直报国家统计局统计云系统。国家统计局对全部上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生成全国和分省就业失业有关数据,定期在国家统计局数据库或有关统计年鉴中发布。

二是劳动工资统计。主要收集提供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地区、行业、岗位分的单位就业人员和工资水平等统计数据。按照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国家统计局每年对约230万家法人单位的期末从业人数,平均从业人数和工资总额开展统计,基础数据主要通过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上报。国家统计局对全部上报数据开展审核汇总,相关数据通过国家统计局数据库和统计年鉴对外发布。

此外,通过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也可获取部分就业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就业主管部门也发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就业数据。

二、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是如何界定的?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两种不同的经营主体,在工商登记中属于不同的分类。经济普查按经营主体的工商登记类型进行分类统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根据其所属经营主体的类型进行分类。劳动工资统计的调查对象是法人单位(包括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