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来源:凉山州统计局核算科 发布时间:2024-01-2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函〔2023〕148 号)相关要求,由凉山州统计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龙眼井街249号办公楼305,邮编:615000,电话:0834-8615005)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数量67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1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120条;解读信息发布2条;收到留言56条,办结留言56条;主动公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主动公开凉山州统计局2023年重点工作;及时发布凉山州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提升信息质量,紧紧围绕全局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收集撰写信息,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数据准确、情况清楚、精炼简洁,确保信息质量。二是严格保密审查,落实专人负责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审查标准,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三是严把审核关口,执行撰稿人初审、科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的审核机制,对信息的起草、校对、审核、签发做到“三签三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内容。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审核、平台安全管理等工作,全年进行安全监测评估,对政府信息公开指标进行专项检查。全年认真维护门户网站1个,无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科(室、支队、中心)负责同志为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抓好信息工作的督导落实。拓宽监督途径,坚持内外监督结合,对外公开联系方式,积极收集社会各界的反馈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政府信息管理、门户网站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精准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定期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二是优化信息生产流程,分解落实信息任务,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校对,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三是持续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资源整合能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聚焦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